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提前告知租賃公司承租人應承擔部分租金損失。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jù)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jù)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shù)膿p失。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未協(xié)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yǎng)而造成的損失。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違反交通安全法規(guī)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nèi)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